退休和再就业是劳务关系。虽然不可否认,退休人员仍然可以作为劳动者回到就业市场,但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已经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内。简而言之,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雇主在聘用退休人员时,不需要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不能要求依据《劳动法》处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退休返聘不得超过几年
退休返聘时间没有规定。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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