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什么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公租房是不可以继承的,以下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
二、公租房怎么转让承租人
公租房无法转让。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
三、公租房交了五年时间后就会退房吗
满五年的公租房不归个人,公租房不能买卖。公租房满5年之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限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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