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4、登报公告。
二、公司破产谁能申请
公司破产可申请人员如下:
1、债务人。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2、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3、清算人。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公司破产如何进行破产清算的资料和流程
首先,公司的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公司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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