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暂住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居住地设区市市区或者县(市)内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菏泽市暂住证的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
2、居住证申请受理,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流动人口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认为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受理
3、居住证信息核实,社区民警负责对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居住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4、居住证签发
5、居住证制作
6、居住证发放
三、菏泽市暂住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2、《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卫生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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