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离职年假已休完公司可扣回吗
因员工在职期间完成了本年度规定的休假权限之后选择离职,对此情况,公司原则上不得扣除该员工领取的年假相关薪资。
因年假实际上是作为员工特定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因此无论员工在何时何地选择离开工作岗位,其在过去任职公司所享受的年假福利都不应被收回或是调整。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年终奖发放前离职还有年终奖吗
鉴于员工于年终结算期之前被动离职乃源于客观环境所引发的诸多重大调整,致使劳资总协议难以继续履行,该离职并非源于双方对于合同条款的变更未能达成共识,而是在年度奖金分配事宜宣布前结束了劳务关系。
在此情况下,无论是劳动者抑或是雇主方,均非故意为之或有任何过失行为。
然而关于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获取年终奖,须依据其在任职期间内所度过的实际时间、工作绩效以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与分析,并在恪守公正合理原则的前提下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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