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再次举起了反垄断大棒,这次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其指向无人会猜错:美国互联网巨头谷歌将面临分拆业务、重整欧洲经营模式的压力。
对于欧盟的做法,美国自然针锋相对,欧盟和欧洲内部也有人替谷歌说话,指责欧盟破坏了创新和市场自由。
谷歌以设计和管理互联网搜索引擎起家,在近20年的时间里发展成为一家涉及互联网搜索、云计算、广告技术等领域,开发并提供大量基于互联网的产品与服务的著名跨国企业,并在今年取代苹果成为全球最具价值的商业品牌。欧盟此次直指其商业服务和搜索引擎的捆绑,无疑会对谷歌造成巨大影响。
由于技术先进、管理效率高以及产品质量好等原因产生的规模扩大,并成为竞争中的优胜者无可厚非,由此产生的自然垄断也不应给与打击,反而应该给予鼓励。否则,这样的反垄断就起不到保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反而将成为保护落后的工具。从这样的角度看,大企业,甚至是企业巨头,依靠规模经济,发挥规模巨大的优势,是一种值得支持和鼓励的现象。
大型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是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给与市场和企业自由度,并结合其它条件的产物。而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充分利用其优势,进行组合营销,获取利润最大化,也无可厚非。
不过反垄断瞄准的应该不是上述靠规模、靠创新来获取市场地位的企业,而是瞄准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或者是以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垄断地位的行为,对这些行为予以禁止和制裁。
从这个意义上讲,反垄断和市场自由没有什么矛盾和冲突的地方。既然垄断是靠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垄断后用了不该用的手段去获取更多利益,那么势必对市场造成了一定干扰,影响了市场自由。
从谷歌案例来看,谷歌的搜索引擎确实具有优势,谷歌的服务不仅在欧洲,在全球其他地方都能给与消费者高质量、便捷、充分的服务,消费者在市场中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采用谷歌服务或者其他服务。但是了解欧盟对谷歌的担忧后,不得不怀疑谷歌或许正是违反了不能滥用垄断地位,或者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垄断地位的规则。
欧盟反垄断官员曾经列举谷歌的一些令人担忧的地方,比如在垂直搜索服务领域,谷歌将GoogleShopping、参观评论、新闻以及YoTbe等自己的服务链接置于其他竞争对手链接之上;在自己提供搜索广告的网站极力排挤竞争对手的搜索广告;对于广告主来说,很难从谷歌关键词竞价广告系统AdWords中移除它们的广告等。
尽管搜索引擎免费,但是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看到了使用不正当手段后的结果,并且有可能因此而产生其他选择。
除此之外,谷歌遭到欧盟的一再关照可能或多或少也存在政治或安全方面的考虑。此前,谷歌曾经对欧盟做过几次让步,不过最终没能过关。搜索引擎的力量巨大,使人担心谷歌掌握的资源过大,影响到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的保护,这或许比小企业利益受损更令人担忧。
因此,市场自由也必须建立于合法的规则之上,尤其是在涉及国家利益和安全时。而保护自由则必须建立公正的鉴别和处理垄断的规则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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