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不分男女的,要是妇女实施了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的,该判处死刑同样也会依法判处死刑。但是,如果妇女怀孕了,还会被判死刑吗?甚至在执行死刑时,才发现妇女怀孕的,会依然执行死刑吗?
孕妇犯罪不会被判处死刑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孕妇犯罪,固然应该受到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婴儿是无辜无罪,不能因孕妇被判处死刑而“连坐”杀掉。所以,现行刑法规定,不能判处孕妇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死缓)。
同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死刑期间,要是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通常是依法改判为无期徒刑。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总而言之,一句话:孕妇就是免死。
那可不可以等孕妇生完孩子后再判死刑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已经法院判完了,不可能因为她生完了孩子就把原判改判掉,所以生完孩子后也是不用死的。
这些因“怀孕”而免死的妇女,通常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生完孩子后,仍然要继续回监狱服刑的,并不是说生了孩子后,还要在外面带孩子。
事实上,妇女所犯的罪行并不会因为怀孕而减轻处罚,不要认为怀孕了就可以免去所有的刑罚。只有犯罪妇女具有自首、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况时,才可以从宽处罚。如果有亲友涉嫌犯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最好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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