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在开庭时可以到庭。如果不愿意到庭,也是可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到庭。被害人经通知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
综上可知,被害人出席法庭是其权利,有权到庭。如自己认为不需要出庭的,可以不出庭。
抢劫罪的被害人可以是单位的吗?
抢劫罪中的被害人,从犯罪客体看,不可以是单位。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暴力、胁迫都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全文4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