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由双方事先约定),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与一个月租金相同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金;(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变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可以认为过高,可以降低。如果每月租金只有1000元,违约金为1万元,违约方可以要求减少。(3)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按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并退还定金和多余的房费。(4)违约金的支付独立于履约行为,即支付租金,即承租人仍欠出租人1500元租金的,则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不计入1500元。(五)租赁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处理违约金,并赔偿约定金额。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盈亏平衡原则,即使一方的行为被视为违约,另一方也只能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当违约金或定金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因此,通过这种方式的反复积累,违约方的责任将无故增加。违约方可以不予理会,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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