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解除所引发的不履行责任应由违约方依法承担。
假若相关合同条款对此已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违约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约定,以符合违约金给付的原则。
然而,如若该等条款并未提及违约金,那么求助于法院或仲裁机关时,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根据其对自身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相应违约赔偿。
在此过程中,进行评估结算的违约金数值不得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否则,上述司法或仲裁机构将有权依法进行上调补偿金额的决定。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远超过实际损失,则应考虑酌情下调,以便调整到公平合理的范围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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