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有哪些?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需要哪些?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需要明确地填写建筑面积、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用地性质、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等等;
2、总平面图;
3、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
4、申报单位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绿色建筑评价相关资料;
6、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7、人防工程审批文件;
8、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或土地权属文件及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档案登记表及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10、安防审查意见;
11、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文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什么作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作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即建设单位没有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否则是违法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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