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一般是指职工应当提供劳动但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缺勤行为。用人单位能否直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什么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应当由用人单位以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进行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规定旷工1天就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也可以规定旷工10天才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对此不作规定,完全由规章制度规定。如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者连续旷工X日或者累计旷工X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旷工后,用人单位有权按照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如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规章制度的适用前提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履行了民主程序且规章制度的内容已经告知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对旷工没有作出约定或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者旷工时间超出合理范围时,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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