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交付方式有哪几种
时间:2023-04-17 18:10:13 1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但这些规定,均没有对不动产交付的形式作出明确的说明。因此,就不动产交付的形式,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意见:

一、习惯交付

该观点认为,对于房屋的交付,可以领取钥匙、交房通知或者在交房通知上签字为表现形式;对于土地的交付,可以实地踏勘土地,验收用地图红线坐标各拐点,核定土地面积无疑后签字确认或者在土地登记时经四邻指界无异后,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为表现形式。

二、转移占有交付

该观点认为,对于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交付使用。其依据为:

1、《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转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法律行为将其占有物交付与他人,

受让人因此而取得占有。占有人转移占有,自受让人取得事实上物的管领力时完成。

转移占有具有如下特征:

(一)必须有让与占有的意思表示;

(二)必须将占有物交付给受让人。

因此,转移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的占有,但因没有进行登记而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

三、法定登记交付

该观点认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必须经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

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保护交易安全。

2、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之所以要公示,是因为物权具有绝对的排他性效力。如果没有公示制度,则不利于物权交易的安全,

不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从而导致财产交易秩序的混乱。

不动产作为个人一项重要的占有财产,对此的相关占有和处置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因此,熟悉相关法律是依法处置财产的第一步。关于不动产的交付方式也有不同的规定,区别对待相关法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和交付,保证物权交易的安全性,避免财产交易秩序的混乱,才是正确的做法。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商品房买卖 最新知识
针对不动产的交付方式有哪几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不动产的交付方式有哪几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