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即对应于登记机构存有的不动产登记簿,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这种情况对应于房产证已办后改名的,依类推解释,办下来之前改名对不动产登记簿的影响更小,不存在负面的法律后果。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
上文所说,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就是离婚后房产过户的民间说法。因此,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与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是同一个问题。下面,就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的费用是多少为大家一一解析。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当今社会上选择离婚的夫妻也是越来越多,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到侵害,也会对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处理,当在对房屋进行分割后,持有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和相关的材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即可,如果在这其中有任何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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