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处仅对拍卖现场的竞买过程及拍卖结果进行公证。
二、你单位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拍卖的标的物必须来源合法,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拍卖人承担。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则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更改规则,不能违反操作程序,否则,公证处将拒绝公证,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拍卖人承担。
四、本处对你单位的拍卖活动实施方案不承担法律责任。
五、拍卖人应确保拍卖现场秩序,如发生拍卖现场存在不公正、秩序混乱等情况,公证处将拒绝公证,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拍卖人承担。
六、公证员现场宣读公证词的时间为本场拍卖活动的生效时间。公证员宣读公证词后七日内出具公证书。
XXXXXXXXX公证处
在申请办理拍卖公证时,公证员已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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