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抚顾客并检查顾客受伤的程度
1、发现顾客受到意外伤害后,视情况将受伤顾客移至安全位置或原地救援,并确保受伤顾客周围通风情况良好;
2、向顾客表示歉意,检查顾客伤势,并尽量安抚顾客;
3、如情况紧急(如发生顾客休克、骨折事件等),服务员应利用已有急救知识立即组织抢救。
二、通知管理人员,并维护现场秩序
1、将顾客受伤经过和伤势迅速通知场地相关管理人员;
2、征询顾客意见或视当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医院治疗;
3、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无关人员围观。
三、视顾客受伤的程度,进行简单处理或护送至医院
1、顾客受伤程度较轻者,可利用场地医疗箱进行简单处理;
2、如需将顾客护送至医院的,需通知当班经理到场,由当班经理组织人员护送顾客至医院,并安排人员留守。
四、将事故发生处理经过记录
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上,以备日后查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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