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要求在几天内上班,但公司不同意辞职
员工未经雇主批准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终止合同。这种解除权是无条件的
此外,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答复》(劳发[1995]324号),它不仅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程序,但也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工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天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劳动者如需离职,可以在未经用人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履行通知期限
,我仍然提醒大多数员工,他们在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他们应注意您书面辞职文件的措辞。建议使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或“辞职通知”。不适合使用“辞职申请””。由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一项单方面的权利,因此没有必要适用。如果使用“申请表”,则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视为您主动提出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终止的目的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因此,为了确保您的辞职不受阻碍,您应该使用“通知”
2)取消通知必须送达公司,并且您保留送达的证据。如果你向公司发出辞职通知但不签字,当发生争议时,公司会说你不通知就离开,这是旷工,这对你非常不利。如果公司未签字,建议使用EMS表达辞职通知,并在EMS明细表上注明发送的文件为“合同终止通知”或“辞职通知”。即使公司拒绝签署EMS,您也可以用邮局的回执证明您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这是公司的拒绝
一些地区仍然支持提供“解密期”。如果您正好在该地区,并且公司同意您的解密期限超过30天,您应该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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