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有权就债权债务向对方支付定金以作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定金的具体金额由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超过这一比例的部分将不会产生定金效应,即作为对主合同的担保。在实际交付过程中,若实际收取或支付的定金金额与约定金额存在差异,则应被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定金是一个标准化的法律术语,它是指作为合同履行保证的一种手段。当合同的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有权没收定金或要求对方按照双倍返还的原则进行赔偿,通过这种方式来确保对方能够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并按期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全文4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