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变更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持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事地点:
地址: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金桥路10号
办事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来源于: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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