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庭为什么法官说还要再开庭,我国法律没有限制在民事审判中开庭审理的具体次数。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民事诉讼案件而言,一共要开庭几次才能审理完毕,案件审判人员有权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等有关情况自行决定,只要能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判决就合法有效。在现在的民事审判活动中,因为大量的普通民事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基本上只开一次庭,法院就做出判决了,但这并不代表民事诉讼只能开一次庭。
刑事案开过庭还能提交证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开庭后,如果有新证据的,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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