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规则确认房地产所有权的所有权:
1、确认房地产所有权最直接的方法是根据登记记录。通过登记向公众披露房地产权的设立、转让和变更,使公众了解房地产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其作用是确定物权所有权,解决物权冲突,保护交易安全;
2、区分登记效力和合同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让过程中的效力;
3、如果房地产所有人存在相同或以上,则应优先考虑到房地产所有权。
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主要在于:
(一)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二)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
(三)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四)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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