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因为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是损害填补性原理,即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目的在于督促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弥补因违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因此,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违约金。
建筑劳务合同违约金未约定怎么办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的30%超出部分,可要求法院或中此机构予以减少、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也就是说,违约金如果约定过低,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提高的,最终应当与自己的损失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全文5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