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是: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一、哪些证明资料可以作为监护关系证明
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是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公证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二、有户口本怎么办理出生证明
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已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证明资料,登记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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