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伤残者能自行选择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一、如何选择伤残鉴定机构
(一)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
(二)选择信誉卓著、办事公正的司法鉴定机构
品牌效应在任何一个领域都是会发挥其独特的作用的,在鉴定机构领域也是一样。所以在选择鉴定机构时,选择信誉卓著、办事公正的司法鉴定机构,不但可以让受伤人员得到公正的评定,同时也会很容易让人信服该鉴定结论。
(三)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
伤残级别对伤者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有直接的影响,所以在选择鉴定机构时,一定要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
(四)选择在受诉法院所在地有办公场所的鉴定机构
有的鉴定机构在当地没有办事机构,选择这种鉴定机构做鉴定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需要补充或者重新鉴定时不及时;二是需要解释或者出庭时不方便。当事人不可为追求伤残级别而随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特别是不要选择在受诉法院所在地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司法鉴定机构,否则一旦重新鉴定,对当事人很不利。
二、有瑕疵的鉴定结论如何解决
对有瑕疵的鉴定结论,司法解释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7条的规定,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如果鉴定机构存在明显违法行为或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可重新鉴定。
全文8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