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期限合同的定义是指什么
附期限合同的定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附期限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合同中所附的期限与合同中所附的条件一样,都能够直接限制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失,但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而期限的到来却具有必然性。期限是以一定时间或期间的到来对合同的效力起限制作用,因此只有尚未到来且必然到来的时间和期间才能作为附期限的合同中的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里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最后,在约定附期限合同时,合同当事人需要明白合同的效力,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条件被写进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生效了,解除附条件时,合同中的自条件就失效。
三、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的要件是什么
(一)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二)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三)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期限的特征:
(一)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二)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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