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2000元的罚款需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派出所可以代为执行,应当向被执行人交付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一、环保行政处罚公告告知要求中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1.表明身份。即执法人员应出示环境监理执法证,佩戴环境监理证章,以表明自己是合法的执法主体。2.说明理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3.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辩,环境执法人员要予以正确、全面地口头答辩。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的种类或罚款数额、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环境行政机关的名称以及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5.送达。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格式要求填写完毕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交付当事人。6.备案。由有关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上交处罚决定书的存根或副本,或者在所属机关就处罚基本事项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处罚人的姓名、单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或罚款数额、处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执法人员的姓名等。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哪些?
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5、制作笔录;
6、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7、备案;
8、执行。
三、到环保局查到一般罚款一般多少钱
听证程序(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指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发出听证告知书;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要求,或者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确定主持人,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3、举行听证会,并进行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4、组成审议部门对案件进行审议,拟定《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局长签发;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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