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规定
(一)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
1、要有两个以上合同当事人;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定金合同除需具备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外,定金的成立须由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
(二)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
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2、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
3、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担保方式,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当履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定金不超过全款的20%,具体多少,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的。
三、民法典的准合同是什么意思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相对草签而言)等。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内容格式均一样,只是有时定为草本或正式本之别。但从法律上说,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败,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责任;而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叫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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