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程序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程序有:
1.房屋评估,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二、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所需的材料有: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三、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不是必须要公证的,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可以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此来继承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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