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过期违约,可以起诉,虽没有约定延期的违约责任,但违约是事实,可以要求按当地同类型情况的计算方法计算。看来只能另找施工队来做,但换施工队时,一定要做好已完成分项工程的验收合格工作,这些只能在起诉后一起要求解决。另外可先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企业管理部门投诉,看是否能解决。
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结算
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款的结算一般是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在经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施工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因此工程款的结算主要看建筑合同的检验情况,从而确定款项的结算和标准。
二、合同一方违约合同约定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拒不承担的,守约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按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等。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三、工程退场标准有哪些
无论是主动中途退场,还是被要求中途退场,施工企业均需谨慎对待。除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外,施工企业将来要主张已完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就必须证明已完工程量,这是首要问题。
此外应该注意:
1、对已完各专业工程量进行核定计算,(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方负责人)参加共同确认,便于结算;
2、现场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包括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等)
3、进场工程材料盘点.
4、依照施工合同申请与建设单位结算.
5、确认材料供应商,清分包商等费用结算.
6、如因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提出的相关结算文件不执行应将结算文件委托公证处公证再次申请结算,若仍不能及时结算则起诉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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