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首套住房首付比例现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11月3日发布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今天通报称,苏州市首套住房首付已下调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不低于30%,第二套住房首付不低于50%。随后,记者联系了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苏州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正式文件。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仅限于目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储户,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普通自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第二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第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储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记者今天再次联系了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通知》是以新闻形式发布的,而不是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发布,因此《通知》的相关内容暂不在苏州执行,苏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即:,贷款申请人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公寓的,将贷款购买,新建普通住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无特殊要求米,最高贷款比例仍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完整住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最高贷款比例仍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二套房或三套房没有特殊要求。《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办法,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我们将执行新的国策。目前,具体细节还在研究中。近期,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次政策调整的内容比较多,所以《通知》中的具体细节还在研究中。近期,《苏州版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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