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大家解说一下日本留学新政:
1、30万留学生计划已经付诸实施,并且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有改变。
2、2008年10月期生的整体批准率为75%。其中福建学生的批准率为5%。福建学生占了申请人数1/3。08年10月生申请中入管对所有的福建学生进行了电话调查,今后也会继严格审查。
3、2008年7月生开始,审查重点已经从对经费的审查向学生的学习能力方面转移。
日本自费留学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4、明确了签证发放条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以发放签证:
a、正规大专院校(即不包括电大,远程教学,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
b、参加国内高考,并且成绩在专科录取线以上(稍微低一些也可以);
c、有日语能力考试4级以上,或J、TESTF级以上,或NAT4级以上者。
5、2级考试不合格,但是达到相当的分数,比如200分左右,可以作为有4级以上的证明(与以往的方针不同)。
6、日语考试成绩,大学认证,高考认证等关系签证的重要资料,可以申请追加。可以受理的时间范围是在留资格交付日的10天以前(与以往的方针不同)。
7、经费形成过程等资料可以从简。
8、拒签的学生,只要有日语成绩,可以获得签证。
9、对不符合第4条的学生会进行电话调查。电话调查的要点是履历书中填写的升学志愿,日语学历证明中的内容(学习时间,教材),还有简单日语问题,例如日译汉(母、父、昼、日、曜日)。
鉴于以上内容,希望大家在录取以及指导资料时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上述第4条中的最新标准来衡量是否录取。
2、申请4月生的话,11月的J、test,12月的日语能力考试的成绩都可以递交到入管。
3、经费形成过程尽量精简。例如,房产证明,各种保险,各种合同等可以不递交,经费形成过程的说明尽量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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