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由"买房后又转手卖出"这一现象所引发的纷争中,受害者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选择采取以下三种途径之一,以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尝试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其次是将争议提交给具有权威性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也是最具强制力的方式,就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当购房者不幸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他们有权要求解除与出卖方签订的相关购房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相应利息,同时要求获得赔偿损失。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他们还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出售房屋的人并非房地产开发商或经营性质的普通社会个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只能提出返还购房款和利息费用,并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损失的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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