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涉外、涉军房产)
办理流程:
已购公房(房改房)遗失补证
第一步产权人夫妻双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售房单位出具的“房改购房价款结清证明”或产权人已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证明(直管房房改的由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房改办出具)到济南市房屋档案馆查档室(房地产大厦四楼415房间)申请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第二步查档室工作人员核实产权人身份证明、房屋登记信息及档案信息,符合条件的向其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第三步产权人持“房屋权属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第四步产权人持身份证明、报纸及图纸到房屋所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省直房改房补证到省直房改办办理。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期限:提交申报资料后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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