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区分如下: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在没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的房屋即为婚前房产。
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一、婚前多加名字和婚后多加名字的区别
房产证上加名,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婚前或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等不菲的税费。加名行为就是赠与行为,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婚后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不需要交纳契税等税费,婚后加名比婚前加名要划算很多。婚后加名属于婚内财产约定的行为,该房屋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二、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
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
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三、离婚房产的分配
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未对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婚房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而定。婚前一方购买,付清所有房款并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为一人所有。除此之外,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或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或虽为一人出资,但房产证上写了两人的名字,这些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要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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