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垄断(Natralmonopoly)指因产业发展的自然需要而形成的垄断状态。对于自然垄断的判断标准:
第一,该行业现成的市场结构为只有一个或者几个提供相似或相同产品的卖者。换句话讲,就是该行业的现行市场为垄断或者寡头的不完全竞争市场。
第二,形成上述市场结构的主要根源在于经济效率的优先考虑。
第三,一个国家的法律对之必须持肯定的态度,包括明示和默示的肯定。
通过与上述所例的标准对照,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的自然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如供水、供电、煤气、热力供应、电信、交通运输(包括铁路、城市交通、海港、水运和机场)、环境卫生设施和排污系统、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