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慢性疾病申请医保流程
慢性疾病申请医保流程为:
1.出具证明,患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需由指定医院主治医师以上医生出具疾病证明,并由医院医务科盖章。
2.提交医保申请。
3.医院受理申请并进行费用审核。
4.财务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慢性病医保报销比例
1.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三、慢性疾病医保报销的时效
一般而言,报销时间的期限为一年,一旦过了一年的这个期限,再去指定地点去报销,则是没法实现的,所以只要是出院以后的一年时间内去报销,都是可以的,一旦过了这个期限就要续保。另外,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农村医疗保险实行起来更难,经常会有农民找不到可以报销的地点,以及报销的费用比规定的少的问题,种种情况都表明了,我国的这种制度需要相关部门的不断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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