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市医保与省医保的区别
市医保与省医保的区别:
市医保与省医保的报销比例、办理地方和定点医疗机构不同。
1、报销比例不同,省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市医保;
2、办理地方不同,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
3、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市医保报销的比例:
1、学生、儿童:报销医疗费用在18万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上限为2000元;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五。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报销医疗费用在10万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五。
3、其他城镇居民:报销医疗费用在10万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五;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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