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可以不可以转让和继承呀
时间:2023-03-06 19:42:53 2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

一、居住权一般有哪些特征

居住权有以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合法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二、她有居住权和继承权吗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三、设立居住权的,向谁申请居住权登记

设立居住权的,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利。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很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可以根据物权请求权保护自己的权利。通过登记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对世界有利,可以对抗第三方,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例如,如果房屋有居住权登记,即使所有人出售房屋,居住权人的居住权也可以与新受让人对抗,尽量避免因所有人对房屋的处罚而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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