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违背诚信原则,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旷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情形。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会构成违法解除。
结合您的情况,公司行为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公司辞退您所依据的员工手册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对此,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1、公司的员工手册的内容、制定程序是否合法;
2、员工手册是否向员工出示过;
3、如果是在员工入职后新制定的手册,是否有员工的认可(一般要有员工签字)。
只有在符合了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此员工手册对员工才具有约束力,公司据此作出的决定才有效。公司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定并公布了员工手册,则公司辞退您的行为就是非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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