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需注意以下事情: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征地林木补偿需注意什么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综上所述,如果林地被成功征收就应该注意到公民在土地之上付出成本种植的树木也是要包含在补偿范围之内的,而补偿的最基本标准就是根据公民所种植的树木的种类的不同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的,尤其是那些珍稀木种就必须额外给公民更多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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