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使。该规定表明,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登记,不影响车辆产权转移。
二手车过户手续:
1.机动车过户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验车单
4.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专用发票
5.买车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行驶证
7.动车数码照片
注:买车方本人需到场
一、机动车只有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吗
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
机动车过户登记是在所有权变更之后,《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也明确指出:“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证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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