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12年前说起。当时,何某的妻子刚生下儿子小明,中年得子的何某满怀欣喜与激动,对妻儿百般照顾。
然而,让何某想不到的是,儿子居然不是自己亲生,而是妻子与自己的表侄儿所生。得知真相后的何某虽然愤怒,但顾及家庭情面,忍了下来。经协商,表侄儿答应从2004年起至2014年止,每年向何某支付小孩抚养费2500元,并承诺将不再与婶子来往。
然而,妻子与表侄儿却不知收敛。趁何某外出做事期间,两人又到一起生活。2011年,表侄儿更是将小明直接带回家抚养。
忍无可忍的何某在今年上半年与妻子离婚,并将表侄儿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2004年至2014年的抚养费。
庭审期间,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昨天,法院透露,何某最终与表侄儿达成协议,由表侄儿向其支付抚养费13500元。
老人起诉儿子为孙女讨抚养费案例
小敏的父母在小敏9岁时离婚,离婚时父母约定由父亲抚养小敏,并承担小敏的一切抚养费用。此后,小敏的父亲外出工作,小敏便留在家中由祖母负责抚养。然而,自2014年10月份以来,在外工作的父亲不再支付小敏的抚养费用,无力抚养的祖母无奈之下只能以小敏为原告,自己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小敏父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追讨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小敏父亲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小孩的抚养义务,现小敏尚未年满十八周岁,理应继续给付抚养费。而小敏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小敏祖母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又是目前实际抚养小敏的人,因此其作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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