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半百的老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含辛茹苦抚养了20年的儿子竟非自己亲骨肉。一怒之下,他将前妻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前妻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费7万元。近日,经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法庭调解,被告张某同意给付原告老马各项费用共计4万元。
老马与张某于1990年订婚,1993年12月举行结婚仪式。一年后,儿子小马出生。1998年,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离婚后,小马一直随老马生活至今。随着孩子慢慢长大,老马越来越觉得孩子不像自己,加之邻居各种议论不断传入他耳中,心中便生出想要通过亲子鉴定解开疑虑的打算。2013年12月,老马与小马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双方没有亲子关系。面对这份鉴定结果,老马又气又羞,遂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蓝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孩子随张某生活;张某返还老马抚养费6万元,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庭审中,被告张某承认孩子系其与他人所生,且在怀孕时已告知老马真实情况,原告表示愿意与她继续生活。老马坚持认为,被告张某并未将此事告知自己,否则,他也不可能与被告结婚。主审法官从老马与孩子多年来建立的父子亲情出发,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给付老马孩子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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