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六)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1、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2、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3、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4、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国务院发布《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全文9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