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和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最长补偿期是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如果雇主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一个月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的平均工资员工报酬:
<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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