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个人独资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一、个人合伙的定义有哪些
个人合伙:又称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提供资金、实物、技术、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法律行为或组织形式。各方为合伙人。合伙人通过合伙合同明确规定各自的出资金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终止合伙等事项。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对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执行,也可选择负责人执行,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合伙企业有法人代表吗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存在区别。公司法人代表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而合伙企业代表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部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
三、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是: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合伙人可以退伙;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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