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双方配合更好地完成设计任务而签订的。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国家频发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的法律凭证,也叫做准建证,或者称之为开工令。
3、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竣工图
与建筑物相关的各类图纸。
4、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查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笔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及施工总结
5、质量保证资料
进场验收:合格证、复检、监理认可;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证文件;施工实验记录;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如事故处理记录、隐藏工程记录等。
6、设计变更资料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更改原设计的资料,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的过程资料。
7、工程结算书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数量、数量单位、项目单价与总价、施工工艺、工程用料说明。
8、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工程不同结算时所要的资料也不尽相同。结算资料要准确无误,才能更快结算。
一、工程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机构可能需要的资料一般包括:(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2)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4)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5)当事人共同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清单;(6)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财务资料;(7)招投项目中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8)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9)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10)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其它涉及该工程造价鉴定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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