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胜诉方的起诉费用是不是都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依据是《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败诉方负担。
(二)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的比例。
(三)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原告负担。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费用
起诉离婚的案件需要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数额在20万元以内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的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由谁承担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就需要交警来进行责任认定,责任认定有过错方就需要对受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双方谈不妥的话,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由谁来支付这个费用呢?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其中,胜诉方可以自愿分担。其中《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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