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婚姻无效的条件有:重婚。我国的婚姻制度始终坚持一夫一妻制,重婚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并且还要受到惩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自行主张无效。宣告无效,是说婚姻需要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产生自始至终的法律效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效婚姻就是代表着双方的婚姻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此婚姻只要一旦有人提出而法院也给出了判决,那么作为不服的一方也是不能上诉的,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是由我国已经规定好的,只要在此范围之内就容许进行改变。
《婚姻登记办法》第九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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