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劳动者进入到新的用人单位之后,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要为此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这是属于单位应当要尽到的一项义务,但同时也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临时工和普通劳动者是一样的,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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